为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规范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特制定学院客座教授聘任与管理办法和修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1.规范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以及强化座教授和兼职教师的政治表现。
2.客座教授的协议。
二、制定过程
充分调研省内外关于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的相关做法,结合学院实际要求,制定学院客座教授聘任与管理办法和修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三、工作建议
规范学院客座教授聘任与管理办法和修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已与教务、组织、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建议予以采纳。
附件一: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聘任与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一:
为充分利用校外著名专家、学者、校友、杰出人才、社会知名人士的各种优势,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工作,提升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规范学院客座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客座教授须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治学严谨。
客座教授的聘任要遵循规范的申报流程,根据学院相关工作需要进行申报,在聘任之后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和评价。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热爱和关注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愿意付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指导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专业建设,能够出席有关会议;
3.从事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以及具有的专业技术技能与我院专业(群)一致或相近,与我院的实际需求相符。
4.学术水平或管理水平或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较高,受到同行业的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5.能够对我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
6.原则上应为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的高级职称、政府特贴专家等,或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社会活动家、行业企业知名人士等。
1.对学院的发展与改革给予支持和指导,提供咨询和建议;
2.对二级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
3.为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实训和就业等提供便利条件,或积极推进学院与所在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4.能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教授新技术、新工艺,或以导师身份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5.每年至少来学院开展一次学术交流和讲学活动,或参加一次学院的重大学术科研活动。
聘任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将《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聘任校外专家审批表》(附件1)及论证材料、拟聘客座教授的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及政治表现原件(经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盖章)提交人事处。
人事处结合组织部和纪委,进行论证,初步确定聘用意见。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的意见和材料提交至主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审核。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的意见和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委会审议。
党委会通过后,与被聘人员签订协议,发放聘书。
聘任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将《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聘任校外专家审批表》(附件1)及论证材料、拟聘客座教授的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及政治表现原件(经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盖章)提交人事处。
人事处结合组织部和纪委,进行论证,初步确定聘用意见。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的意见和材料提交至主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审核。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的意见和材料提交至学院主要领导审核。
学院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与被聘人员签订协议,发放聘书。
客座教授聘期一般为一年,聘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审批程序同上。
客座教授不设固定薪酬,来院授课或讲学,由聘任学院(单位)统筹安排并根据实际工作,按照学院相关制度规定支付报酬。
附件:1.《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聘任校外专家审批表》
2.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聘任客座教授协议书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04月18日
附件1:
聘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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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座教授 □名誉教授 □期刊顾问 □大国工匠 □其他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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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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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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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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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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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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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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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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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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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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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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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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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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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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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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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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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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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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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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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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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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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以来政治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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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就、学术成果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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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主要学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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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工作
主要任务及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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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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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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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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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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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事
工作院领导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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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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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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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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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德才兼备的原则。兼职教师须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治学严谨。
2.按需聘任的原则。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全社会、行业企业聘任兼职教师,重点选择校外实训基地的企业实践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与能工巧匠。
3.动态管理的原则。兼职教师的聘任实行聘期制与考核制相结合,学期调整与学年聘任相结合,根据校企合作、专业建设需要适时调整、动态管理机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能够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能够胜任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4)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专业对口、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企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技术能手;
(5)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教学单位需要而定;
(6)原则上应具有五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有较丰富的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承担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工作并指导青年教师,能够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审议、专业课程建设、课程标准编制、教学资源开发及特色教材编写等工作。
1.申报计划。各教学单位每学期末依据新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向学院申报下一学期兼职教师的聘用计划和人选。
2.初审。各教学单位组织拟聘兼职教师填写《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教学单位内留存,一份报教务处),收集兼职教师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标志性业绩成果、业务水平证明)等复印件,以及政治表现原件(经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盖章)一并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联合人事处、组织部、纪委进行初审。
3.主管院领导审核。教务处将上述资料呈主管院领导审批。
4.学院党委会审议。教务处每学期末将下学期拟聘用兼职教师的意见提交至学院党委会审议。
5.签订聘用协议书。经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后,教务处组织兼职教师签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附件2),并颁发聘用证书。教务处将聘用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1.参加本专业课程体系、专业课程、精品课程、特色教材、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创新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课程标准、课程考核评价方案等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2.参加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与实训室建设;
3.参加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4.每学年应承担1-2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或实训指导任务,完成一定的教学或实训实习指导工作量;
5.参加本专业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等工作。
1.对兼职教师实行聘期管理,兼职教师聘期根据学期教学需要确定,一般为一年。符合专业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连续聘任,每个聘期为一年,连续聘任需要重新审批并重新签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对不称职者可提前解聘。
2.对兼职教师实行“学院-教学单位”两级管理、以教学单位为主的体制。兼职教师签订协议书后即聘用上岗。聘用单位应将有关教学、实训工作的文件材料转给兼职教师,同时明确对其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提供必要的教学用品和工作条件,必要时开展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教育心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适应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各教学单位负责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质量考核。重点是对兼职教师的工作质量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落实学院教学规范制度,及时指出和纠正其存在的问题。考核发现有违反学院相关规定和《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约定的,经告诫不改正者即行解聘。
4.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兼职教师工作考核,作为酬金发放、续聘的重要依据。对于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高、学生反映好的兼职教师在今后选聘中优先聘用,并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工作责任心不强的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5.外聘兼职教师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聘用关系时,由本人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受聘单位审核同意后并报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6.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本部门兼职教师管理细则,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兼职教师的工作量酬金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不同,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具体标准:
1.兼职教师按技术等级或行业企业工作年限制定课时津贴标准,分为理论课和纯实践课。纯实践课课时按理论课时的0.8倍系数进行核算。
兼职教师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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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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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费(元/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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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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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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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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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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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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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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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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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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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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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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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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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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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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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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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工巧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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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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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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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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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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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年(紧缺专业可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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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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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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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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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费(元/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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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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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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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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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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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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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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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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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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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
64
|
技师
|
48
|
|
高级工
|
40
|
|
能工巧匠
|
15年以上
|
64
|
1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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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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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年(紧缺专业可5年以下)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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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励支持兼职教师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技术研发项目,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兼职教师主持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纳入兼职教师工作量管理范围,学院在科研经费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兼职教师为专业建设委员会、专业运行管理委员会成员按学院相关规定,可享受一定薪金报酬。
学院鼓励各教学单位聘请本科院校教师和行业企业顶尖技术高手、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代表来院任教,相应津贴做适当调整。
(1)聘请本科院校教师,课时津贴为基本津贴的1.5倍。对未取得职称的教师,硕士研究生按照中级职称对待,博士研究生按照副高级职称对待。
(2)具有国家劳动模范、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贴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兼职教师的津贴为基本津贴的1.3倍。
1.各教学单位、各专业建立本专业的兼职教师库,并于每学期初对兼职教师库进行更新。
2.兼职教师库建设要做到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兼职教师库建设采用电子信息库和纸板信息库两种形式,并将信息库的全部资料分报教务处和组织人事处备案。
附件1: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
附件2: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2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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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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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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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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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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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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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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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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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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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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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拟承担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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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拟聘任教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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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任教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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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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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从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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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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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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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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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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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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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以来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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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工作
主要任务及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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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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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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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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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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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院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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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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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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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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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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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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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班级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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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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